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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8, 2011

這還『 像話』 嗎?



是回應林明華先生之作。

林先生在一篇題為《 搶救方言, 還是讓它自生自滅?》 中寫道:『 作為活化石的方言,其實是民族文化一個重要的載體,地方戲劇、民歌乃至曲藝等民間藝術的傳承、發展都必須依賴方言。方言的衰敗,也等同地方文化的衰敗。失去了一種方言,就有如失去了地球上一個古跡和一個物種一樣,失去了,就可能永遠也找不回來了。』

寫得好。 而同樣的, 除了方言, 說文字是活化石, 要搶救,相信林先生也會同意。 那林先生的意思, 是要我們學甲骨文? 學甲骨文不夠, 再接再厲, 金文、 篆書、 隸書、 楷書、 行書、 草書也一網兜收?

        十個愛因斯坦也不夠吧。

        不要誤會, 不是為難林先生。 恨只恨當年秦始皇虎頭蛇尾, 只來了個『 書同文』, 卻忘了補上『 嘴同話』。 不然, 今天不會出現『 母語不母語』『 方言不方言』 的爭議了。

以我為例。 我爸祖籍廣東, 我媽祖籍福建。 要學方言, 我要學好廣東話和閩南話。 但即為炎黃子孫, 又是龍的傳人, 我也要學好華語; 身為馬來西亞人, 要愛國, 我要學好馬來語; 作為地球人, 要做生意賺大錢, 我要學好英語。

一個人, 四種身份, 五種語言。 不是語言高人是不應該問津的。

有先見之明。 父母見我生得太蠢, 朽木難雕, 只『 擇要』教了我華巫英三語。 二十年過去, 三語都只學了半桶水, 雖然加來加去加不滿一桶。

是衷心話。 語言很難學。 有朋友說, 看電視學語言相對容易。但我始終認為, 花時間看電視, 倒不如多讀幾本書來得上算。 我對語言沒有興趣。 也堅持學語言, 要實用。 而這樣看, 方言不足學也

聽起來『 忘本』, 也大逆不道。 但『 忘本』, 有時候是為了進步。 戰國時期, 各『 國』有各『 國』的文字, 要不是有秦始皇, 要不是大家都『 忘本』, 現在的中國會是四分五裂, 東一塊西一塊的。 也不要忘了, 人類最原汁原味的吃法是『 生吞活剝』。 『 生吞活剝』是一種飲食文化。 但當人類會『 鑽木取火』的時候, 我們忘了『 生吞活剝』 的文化。 倉頡造字, 是知道人類不能再『 比手劃腳』和『 咿咿呀呀』 下去了。 『 比手劃腳』『 咿咿呀呀』 也是文化, 我們不也忘了?

還是兩千多年前的莊子說得好。 他說:『 言者所以在意, 得意而忘言。』 是的, 語言作為『 傳意』 的工具, 只是手段, 而非目的。 文以載道是也。 發送者要『 達意』, 接收者要『 得意』, 而更要『 忘言』。

今天學者專家們關於『 母語』 或『 方言』 的爭論, 讓人丈八金剛, 摸不著頭腦。 他們似乎忘了語言的基本用途。

按他們的邏輯, 如果達爾文是對的—— 人類的祖先是猴子—— 那麼我們要從猴子叫開始學起了, 這還『 像話』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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