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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5, 2013

剝削床上論


強姦之所以是一宗罪, 受害人一定是被迫的—— 被按倒在地, 被扯下上衣, 被霸王硬上弓的。

一定是你情我不願或是我情你不願的。

如果我企圖強姦, 把妳按到在床, 妳不叫非禮也不反抗, 我雖圖謀不軌, 但妳願挨我願打, 這不叫強姦—— 叫兩廂情願, 兩情相悅。

同樣的, 如果我企圖剝削, 付你一塊錢, 讓你做牛做馬, 你二話不說做牛馬去也, 你情我願, 我樂得剝你削你, 你也樂得削, 剝削何來?

給我我要的, 我就給你你要的Give  me that which I want, and you shall have this which you want—— Adam Smith1776年給交易下的好定義。 這淺定義有個不淺的含義 交易只要是自願的, 一旦成交, 參與的買賣雙方或是三方四方, 一定皆大歡喜, 都有好處。

本質上, 老闆和員工間只是交易—— 你用麵包換我的知識, 我用知識換你的麵包。 而在當今之世, 找工作, 東家不打可以打西家—— 滿意, 你就做; 不滿意, 大可走人。

你可以走卻不走, 沒人強迫你留你卻留, 算什麽剝削?

在奴隸制已不復存的今天, 被資本家剝削殆盡, 你卻情願不走的可能只有一個—— 你無知, 被騙了。

當然, 乳臭未乾沒見過世面的小朋友和先天後天腦部有缺陷的大朋友, 都有可能因為無知而受騙, 上了資本家的賊船, 而不懂得下船或換船。 但他們以外, 可稱得上是剝削的實例實在不是那麼多。

事實上, 天下哪裡找那麼多會上當的蠢人? 腳長在人身上, 如果真有人被無良老闆剝削壓榨,而不懂得三十六計拔腿走人, 蠢到死, 活該被剝削!

那些坐著大叫農民、 工人被剝削的君子們, 是把人看得太蠢了吧。

剝削果真那麼容易, 你剝給我看!

沒有錯, 老闆有壓低價格、 剝削員工的企圖。 但這企圖差不多人人都有。
市場上, 每個人都希望要買的東西, 可以廉價到手, 越便宜越好。 如果這種心理和行為叫剝削, 而剝削又是一宗罪, 那社會上人人都要被釘十字架了。

再說一次。 在職場上, 自願發生合作關係, 不叫剝削, 叫交易; 一如在床上, 自願發生關係另一種的, 也不叫強姦, 叫上床。

而在床上的各位, 一定“春”風滿面, 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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